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抱石赛规则

时间:2014-07-22 17:51来源:未知 作者:siyunte 点击:
1.导论 此规则须与通则及世界杯比赛规则共同释读。 2.通则 2.1抱石赛包含了一连串的短路线,通常叫做"问题"(problEMS),所有的"问题"都不使用绳索确保,每条"问题"的手点不应超过12个,在一场比赛中平均的手点应在4个到8个之间。 2.2所有的抱石路线地上必须铺设
1.导论
此规则须与通则及世界杯比赛规则共同释读。

2.通则

2.1抱石赛包含了一连串的短路线,通常叫做"问题"(problEMS),所有的"问题"都不使用绳索确保,每条"问题"的手点不应超过12个,在一场比赛中平均的手点应在4个到8个之间。
2.2所有的抱石路线地上必须铺设安全护垫,安全护垫的大小及位置由定线员决定。如同时使用数个护垫,应在安全护垫加盖,以保护选手不致坠入其间。
2.3报石赛应包括一场(round)或两场赛事,分为资格赛及决赛;或三场(rounds)赛事,分资格赛、准决赛及决赛。如一场赛事因无法控制的事件发生,该场赛事得被取消。同样地,裁判长亦可取消某些"问题"。
2.4一场赛事的"问题"数目应介于4到8条之间。如果比赛只包含一场赛事(oneround)则"问题"应不少于5条。
2.5问题路线的高度:为了安全起见,在设计路线时,从选手身体的最低点到安全护垫应避免超过3公尺。同样为了安全理由,应避免设计朝下跳跃的动作。
2.6每条"问题"应有两个裁判,其中应至少有一名国家级裁判。
2.7每条"问题"应预先指定起攀点,并应至少指定两个固定脚点。这些起攀点必须与其它岩点的颜色不同并在所有的"问题"上都采相同颜色。国际前攀员得在起攀点上指定左或右。
2.8当"问题"攀登上握到一特定岩点时,可获得一"红利点"(Bonuspoint)。此红利点之位置由该问题路线之定线员决定。此点应使用橘色点,或以橘色标明。
2.9完攀点应使用与起攀点相同颜色的岩点。但若当完攀点的位置站在地上就可以触碰到,此时完攀点就应使用与起攀点不同颜色的岩点。
2.10如有需要,一条"问题"应以红色标记界分边线。
2.11在所有比赛的"问题"上,前述第2.7条至2.10条必须使用相同的标记,在隔离区的练习场上必须设有范例。


3.观察期间

3.1没有额外的观察期间,在问题路线分配之时间中已包含观察时间。
3.2选手于观察期间必须在指定之观察区,不得攀上板面或站在任何器材或桌椅之上。选手不得以任何方式与观察区外之人员联络﹐仅得向裁判长或分组裁判(CategoryJudge)或路线裁判询问比赛相关问题。跳起来触摸岩点是为犯规行为。


4.攀登程序

4.1每一场的比赛,选手必须攀登数条"问题"。当选手每攀完一条路线后,将有一段等同于指定攀登时间的休息。裁判长在每场比赛开始前必须宣布/印发攀登路的数目及顺序。每条问题路线应有一个清楚标记的区域以让选手观察路线,此区域不得看到其它比赛的路线且须包含安全护垫。
4.2每一"问题"应事先分配一段期间,选手可在此期间不限次数地攀登。在一场中各个问题路线之期间均相同。此期间之长度应由裁判长宣布/印发并须介于4到8分钟之间。
4.3在每一段时间开始(结束)时,应用一清晰且响亮的讯号宣布。当结束讯号响时,正在攀登的选手必须立即停止并进入休息区,此休息区不得看到其它比赛的路线。当休息时间结束后,选手须转移到下一条"问题"攀登。
4.4当选手身体全部离开地面时,视为一次攀登的开始。
4.5在攀登时间的最后一分钟时,应有一特定的讯号。
4.6选手可站在地面上使用刷子清理岩点,只有主办单位提供的刷子方得使用。禁止使用个人的清理工具。
4.7除了防滑粉外,使用其它的物品需经过裁判长的准许。
(责任编辑:siyunte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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