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 > 自助游 > 登山法规 >

亚洲登山协会联合会章程2

时间:2014-07-22 17:52来源:未知 作者:siyunte 点击:
第七章:机构 第7.1条:亚登联通过四个机构行使职责的,每个机构均有各自的权力和职责。 1)全会 2)理事会 3)常务理事 4)委员会 第八章:全会 第8.1条:全会是亚登联最高机构,每年召开一次。 第8.2条:由亚登联大会同意和决议,全会可以在任 何一个亚登联成员国召
第七章:机构
第7.1条:亚登联通过四个机构行使职责的,每个机构均有各自的权力和职责。
1)全会
2)理事会
3)常务理事
4)委员会

第八章:全会
第8.1条:全会是亚登联最高机构,每年召开一次。
第8.2条:由亚登联大会同意和决议,全会可以在任
何一个亚登联成员国召开。
第8.3条:秘书长或任何指定的官员最迟在全会召开前3个月通知各成员国。
第8.4条:事务局有权最迟在国际登联召开前两个月选定全会召开的日期。
第8.5条:全会的任何决议须由2/3出席会议的人员通过。
第8.6条:所有成员组织均有权出席亚登联全会。
第8.7条:全会由亚登联主席主持。

第九章:全会的权力
第9.1条:接受主席上一年度工作报告。
第9.2条:接受义务司库对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及帐目审计。
第9.3条:接受各委员会主席的发展报告及批准他们的年度报告。
第9.4条:选举和撤消事务局和理事会成员、各委员会主席及审计。
第9.5条:批准和修改协会章程、常设的规则和规定。
第9.6条:批准未来活动计划。
第9.7条:制定预算、确定会员和入会费用。
第9.8条:根据理事会的建议决定吸收和取消会员。
第9.9条:解决亚洲任何与登山和体育攀登有关的问题,并递交给国际登联大会征求意见。
第9.10条:由一致投票同意批准名誉成员。

第十章:理事会
第10.1条:理事会成员应包括最多有投票权成员国的9名个人代表。
第10.2条:理事会成员应限制由每个成员国的主席或他的代理人(指定的代表)及主席指定的2名代表组成。

第十一章:理事会会议
第11.条: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或两次,会议地点由理事会决定。
第11.2条:理事会日程由常务理事会准备,但每个理事成员有权对日程提出建议。建议应在理事会召开前两个月递交给常务理事会。
第11.3条:常务理事会应最迟于理事会前5周将完整的日程寄给各理事成员国。
第11.4条:每个理事会成员国有一票投票权,理事会的所有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多数人通过.代理人无投票权。
第11.5条:理事会的法定人数应为他的成员的多数。

(责任编辑:siyunte)
顶一下
(0)
0%
踩一下
(0)
0%
------分隔线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